生活报10月15日讯 14日,家住哈市香坊区进乡街阳光丽景公寓楼的张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因为收钱的人跑了,供热企业十多天前贴出通知,说要给我们数十户停热,大冬天咋过啊!”记者随即进行了采访。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阳光丽景公寓楼,在一楼商服门前看到了这则通知:进乡街110—1热用户,由于该楼3个供热期热费至今未缴纳,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有关规定,如果仍不按时缴纳,这个供热期对该楼停止供热。
记者从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到,该楼是有人整体从开发商处购买的,后来被改造间隔出109个房间,常住居民数十户。居民们说,过去几年的供热费大家都按时缴纳了,但是与别的热用户不同,供暖企业只对该楼的所有人收费,不对用户收费,所以大家都把钱先交给了该楼管理员张某,然后由其统一交给热企。因此对于长期在这里居住的人来说,并不存在欠缴热费的情况。
负责该楼供暖的信托供热松乐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该公寓楼此前是售楼处,后来变成产权人韩某的独立办公楼,并不是公寓楼属性。2009年并入该公司热网后,一直由产权人统一缴纳整栋楼供热费。但从2013年至今,产权人一直拖欠热费,考虑到居民的利益未进行停热,本年度供热期开始前,工作人员一直联系不上产权人韩某和管理员张某,公司已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因为累计拖欠本金已达62万元,占到分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比例的8%,不得已决定先暂停供暖,且已向总公司及香坊区供热办进行了报备。
对此,香坊区供热办及负责供暖的信托供热松乐分公司当天下午向记者给予了答复,经协商,下周一开始试水打压,因为楼内供暖管道被私自改动,将由企业、供热办、街道等几方工作人员查看运行情况。如果管道运行正常,供暖企业将及时开栓供暖。对于拖欠的供暖费以及今年的供热费缴纳问题,拖欠部分继续采用法律渠道解决。今年的热费收缴暂时还没确定,希望街道能组织人员收费,缓解企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