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黑车”整治行动,一上午共查处4台非法运营车辆,这几台黑车均处以2万元罚款。执法人员发现,一些车主利用微信等平台联系乘客、收取费用。

  按照哈市相关规定,目前正在进行网约车登记,将对正规网约车企业颁发营运执照,车主通过其他途径进行道路运输,均属于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将被处以两万元罚款。

  上午,执法人员先后来到公路大桥、黑龙江大学、医大二院等区域,对非法运营车辆进行打击。11时20分,在医大二院附近,执法人员发现车牌号为黑MFA455号车辆疑似存在非法运营行为,并对车辆进行拦截检查。执法过程中,司机拒不承认自己存在非法运营行为。但执法人员在询问乘客时,一位女性乘客称,是朋友通过电话帮着订的车,并帮助给付车费,自己不太了解车费金额。

  另外,车牌号为黑AN808L、黑AP765H、黑AR68J0号车辆,同样存在非法运营行为,均被处以两万元罚款。

  目前,执法人员发现一些车主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或发小卡片形式,冒充网约车、顺风车和巡游出租车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行为,在运输过程中可能没有现金交易,而是通过微信等方式支付。此举同样属于非法运营,一旦查实同样将被处以两万元罚款。

  《哈尔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正处于登记、办理证照阶段。按照《细则》要求,各网约车平台需在哈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且车主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车辆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后,方可上道从事网约车运输。

  目前,滴滴出行、首汽约车、神州专车等网约车平台,已经向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在哈市经营服务申请。车主欲从事网约车运输,需通过正规网约车平台进行服务。否则,属于非法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