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煤堆没苫,未脱硫脱硝!多企业未执行重污染天应急响应被要求整改

  ZAKER哈尔滨 12分钟前

  吴殿峰 ZAKER 哈尔滨记者 李木双 王冠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1 月 11 日,省生态环境厅启动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第 10 轮次执法检查,以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对哈尔滨市、大庆市、绥化市开展执法检查,其他各市(地)开展自查。

  12 日晚,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在检查中发现,哈尔滨市开发区物业供热管理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无操作性,且未按照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限产停产要求落实响应措施,厂区内煤堆未全部苫盖,未按要求增加脱硫、脱硝设施加药量,自动监控数据显示污染物排放浓度不降反升。

  在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 3 台 20 吨燃煤锅炉为调峰锅炉,2018 年 12 月 3 日启炉运行。

  据现场负责人介绍,该企业于 2019 年 1 月 4 日接到哈尔滨市上次启动三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后,一直按照要求落实三级响应措施,未接到解除预警通知和本次启动二级响应措施通知,脱硫、脱硝设施加药记录不完善,无法证明其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厂区内大量煤堆露天堆存,紧邻居民区,未采取防风抑尘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现场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严格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据统计,11 日至 12 日,省生态环境厅及各检查组共检查各类企业 19 家,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区域 6 处,发现各类环境问题 23 件,其中企业环境问题 17 件,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治理问题 6 件。各市(地)自查各类企业 134 家,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区域 36 处,发现各类环境问题 12 件,其中企业环境问题 5 件,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治理问题 7 件。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责成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环境问题,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