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创业贷款发放范围扩大

  本报讯(记者李健)近日,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就业创业系列优惠政策。为了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该局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对象和范围,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降低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门槛,降低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简化创业担保贷款办事程序,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网络电商等经营形式均纳入贷款发放范围。

  据了解,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职高、技校、中专)。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参加学制教育,按规定享受有关补贴政策。

  据介绍,哈市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可给予1000元创业扶贫奖励补贴。

  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政策补贴标准,对创业带动就业达到10人的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提高至5000元,带动10人以上就业的,每增加10人给予5000元奖励,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对科技类创业的贷款额度提高到最高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