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尔滨日报

  原标题:这个“网传”是真的!黑龙江交警:高速超速50%以上,罚款从500元提高至2000元

  近日,一则《关于增加违法行为代码的通知》将在3月1日实行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热传。对此,记者向省交警总队求证,这则关于加重超速的处罚力度的通知是真的,今后驾驶人上高速要多注意了。

  记者看到微信朋友圈转发的这则《关于增加违法行为代码的通知》上写着:

  “依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四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四)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五百元罚款。第二款 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前款第四项的,处以二千元罚款之规定,增加违法处罚代码17211,罚款2000元,一次记12分,从2019年3月1日起执行”。

  记者看到,这则通知的落款为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很多网友不知道这则消息的真假,在微信群里四处求证。

  对此,记者联系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交通科科长宋立峰表示,这则通知属实,3月1日起,交警部门要加重对高速超速50%以上违法者的处罚力度了。据宋立峰介绍,高速超速行车十分危险,社会危害性大,为了给违法者以震慑,交警部门提高了违法成本。

  以前,交警部门处罚超速50%以上违法者时使用的违法处罚代码为1721,处罚标准为驾照一次记12分,罚款500元。

  从3月1日起,交警部门增加了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的违法处罚新条款,交警部门处罚使用的代码为17211,处罚的标准为驾照一次记12分,罚款2000元。同时,在市区内超速超过50%的处罚不变,依然是驾照一次记12分,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