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屋里冷不冷?室温应该怎么测?什么时间测?哈尔滨市住建局明确室内温度测量方法!

  来源:生活报

  哈尔滨市居民室温测量方法来啦

  热企测温时间原则上6:00-8:00时、16:00-20:00时

  为保障城市居民温暖过冬,切实提高供热质量,改善供热服务,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居民住宅供热室内温度计量检测规范》等文件规定,哈尔滨市住建局对各区供热主管部门就我市居民室内温度测量方法提出如下要求:

  测量方式。居民用户室温的测量,可由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相关人员组织投诉居民、供热企业三方对居民室内温度进行测量,填写测温单,各方留存一份,并报各区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测温时间。选取每日室外最冷时间,兼顾居民休息,供热企业测温时间原则上为 6:00-8:00 时、16:00-20:00时,如居民需要其他时间测温,可与供热单位自行约定。

  测温点位。测温位置选取房间进深二分之一(或距外墙、窗1.5米)处,高度距离地面1.4米。

  检测设备。应采用市场监管部门检定的温度测量设备。

  各区供热主管部门要组织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加强走访,加大居民室温的抽测频次和力度,重点对未达到《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最低室温18℃的情况,要建立整改台账,监督供热单位采取销项式的方式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服务不及时的供热单位,区供热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