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冰城海关出台12条措施:支持自贸区哈尔滨片区建设
来源:哈尔滨日报
通关智慧申报“一网办”,助推跨境电商、医药类企业发展,冰城海关出台12条措施支持自贸区哈尔滨片区建设。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省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高质量发展,冰城海关研究制定了《冰城海关关于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建设的措施》,从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支持新兴业态发展、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发挥高地引领作用等四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施。
推动贸易转型升级:
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办理海关事项不求人”,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新服务模式,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建设自贸试验区智慧申报系统,依托互联网和数据交换技术,方便自贸试验区企业通关申报“一站通、一网办”,实现自贸试验区对外经贸数据本地化,为政府部门和企业提供数据支撑服务。
优化海关检验监管模式,采信国内具有CNAS认可资质实验室出具的检测结果的基础上,扩大采信国外具有ISO17025等效认证资格实验室检测结果。对生产型企业进口的特定行业特定用途原料,允许以企业质量声明作为放行依据;对生产型企业出口大宗商品,采信满足要求的企业实验室出具的低风险项目检测结果作为放行依据。
支持新兴业态发展:
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传输服务系统,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进出口业务,支持设立跨境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建立跨境电商“线上商城+中心体验店+即时配送”的销售模式;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一般出口”业务,支持建设跨境电商查验场。
支持“两头在外”检测、维修业态发展,提前做好政策咨询和业务解答工作,加快推进金关(二期)保税维修账册模块上线应用工作;支持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开展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等业务。
支持自贸试验区医药类企业发展,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及风险评估制度,采信生物安全实验室年审结果,对特殊物品进出口企业、科研用途动植物用微生物实行“即报即审即放”,强化事后监管,减少事中干预。
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支持有需求的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保税监管场所,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申建综合保税区,提前参与规划,统筹设计综合保税区、无水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联动模式,推动区域内政策叠加。
鼓励自贸试验区与综合保税区联动,支持建立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充分利用中欧班列运输优势,打通肉类进口通道;支持建立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优化监管流程,支持进口鲜活水产品。
支持文物及文化艺术品在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存储、巡回展示;在哈尔滨自贸试验片区内展示的,展会期间享受保税政策;助力哈尔滨中俄博览会、绿博会、大米节等常态化运行等。
发挥高地引领作用:
组建专家型团队,调整业务职责配置,优化进境活动物检疫监管模式,专业精准高效地推动活动物产业集聚发展。
允许自贸试验区与综合保税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互相开展委托加工业务;支持一线口岸、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保税货物流转,允许企业使用非指定运输工具承运保税货物。
加强自贸试验区整体互动,与绥芬河片区、黑河片区联动,探索共享开展中草药进口加工、通讯器材加工等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业务合作,合力打造三片区“同心圆”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