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报

  原标题:

  居民反映哈市征仪花园小区

  活动室租给服装厂居民活动难

  社区:属配套设施但原开发商一直未建管交接

  生活报讯近日,哈市征仪花园小区居民向记者反映,该小区原有的居民活动室两年前被物业收了回去,后来租给一个服装厂,居民冬季无法开展室内文艺活动。4日上午,记者前去采访。

  居民:活动室租给他人当厂房

  4日上午,记者来到征仪花园C区广场,多位小区居民告诉记者,“我们买房子的时候,规划上都有活动室,两年前物业不让我们用了,租给了一个服装加工厂。”记者在现场看到,居民们都在室外活动,打牌的,打乒乓球的。小区居民邓先生说:“乒乓球更适合室内玩,刮风下雨、冬天都不能在外面玩,我们现在没法开展室内活动。”

  随后,记者和居民们一同来到位于小区C区的二层楼活动室,这里没有挂牌,一楼二楼都有工人在忙碌。据工人介绍,这是一家服装加工经贸公司。一名刘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去年2、3月份租的,说这里不属于物业,属于开发商,空了好多年了。”

  此话一出,小区居民当场反驳:“我们在这儿打了5、6年球了,而且还有合唱团在这教歌,好多小区居民都在这儿活动。”记者问刘姓负责人是否签订了租房协议等,“我们是有租房协议和合同的,但是没在这里。”刘姓负责人表示。

  物业:小区建管一直未交接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所属物业黑龙江省军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姜经理表示,“该活动室是一个配套设施,应该移交给办事处和社区,然后再给到居民使用,征仪花园小区到现在都没有建管交接,不是我们物业出租出去的。”

  记者又来到位于征仪花园小区售楼处二楼的军宇房地产开发公司,记者在《征仪路花园小区平面图》中看到,有处明确标有“老年人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字样。对此,开发公司岳姓经理告诉记者,“原开发公司在2019年的7月3日做过股权变更,法人全部变更了,活动室不是我们现开发公司租出去的,原法人在外地,我们也联系不上。如果确定是公益性用房,必须交给社区,那就让他交给社区,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下周五前给出反馈。”

  社区:图纸规划是配建活动室

  南岗区跃进街道办跃兴社区谭书记告诉记者,“这个小区是经济适用房小区,开发商配建的公益性用房一直没交接给社区,图纸规划是配建活动室,之前我们确实用过这个二层小楼,当时开发商说是借用给居民的。去年7月份左右,开发公司把这个房子从社区手里要回去了。下一步,我们社区和街道将积极去跟开发公司要这个房子,并上报上级部门,争取多方合力解决公益性用房问题。

  律师说法:业主有权主张恢复

  孟繁旭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詹志坚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四条表述如下:

  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全体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属于前款所称擅自进行经营性活动的情形,权利人请求行为人将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用途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行为人对成本的支出及其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

  如有违背规划用途,给居民活动室公益用房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则存在违规,并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