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8 月 7 日至 9 月 30 日,全市住建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ZAKER 哈尔滨记者 张磊 文 / 摄
6 日,市住建局召开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下发《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从 8 月 7 日至 9 月 30 日,对全市住建行业所有已经复工复产或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其中重点检查房屋市政工程、燃气行业、供排水行业、供热行业和物业行业等企业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深入排查治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大面积开挖工程影响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安全隐患
依据《通知》,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是本次检查重要内容。其中,建筑安全方面包括:总包与分包单位及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职责并签字盖章情况;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规定及中标符合情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相关文件、通知的台账记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及实施情况;编制及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情况;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变更符合相关程序情况;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使用验收及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情况;按规定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并留有记录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情况;建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落实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文明施工围挡整治和扬尘治理情况;施工现场实物印证检查情况等。
市政质量方面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的编制及审批情况;原材料管理及检验情况;测量控制情况;条件验收情况;缺陷处理情况;文明施工围挡整治和扬尘治理情况等。此次检查在市政质量方面将深入排查治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深基坑、大面积开挖工程影响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的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道路坍塌事故;加强供排水工程、管线工程及燃气工程监管,严防发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和坍塌事故;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改扩建工程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全面开展老旧房屋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主要检查既有房屋使用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已认定的危险房屋组织治理解危情况,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鉴定及处理情况,违法建设和违规改行为移交行政执法部门情况,房屋使用安全应急体系建立情况,房屋险情报告和信息反馈机制运行情况等。
此次检查,将主要督促燃气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运行安全;集中检查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燃气储存、输配设施巡查和从业人员培训等情况;检查报警器、安全阀、压力表、避雷设施等安全附件检验情况;检查企业重点时期 24 小时值班制度、应急抢险预案和抢修服务、预案演练等情况;督促检查燃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宣传情况(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等。
主要检查管线的运行,对可能出现的跑冒滴漏问题进行监控,对突发的跑冒滴漏事故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对泵站运行进行安全管理,及运营,用电、各种配套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等。
主要检查供热质量;供热设施安全维护、养护检查,保证安全运行;供热投诉电话、维修反馈意见方面的检查等。主要检查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人员分工情况;24 小时报修电话是否畅通;安全宣传标语是否悬挂;备用电源保养情况等;全面开展老旧房屋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连廊等影响消防安全方面的隐患;居民装饰装修中擅自拆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等影响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隐患;外墙砖或外墙装饰、保温材料层存在脱落危险等影响居民安全出行方面的隐患;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维护的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影响安全生产运行方面的隐患。
问题严重者将列入安全生产 “ 黑名单 ” 实施联合惩戒
《通知》明确,各企事业单位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深查问题、深挖隐患,提高大检查的实际效果。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照表检查,逐项梳理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督促整改。
《通知》强调,各区、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季节气候特点以及近期各类事故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要在媒体公开曝光,问题严重的列入安全生产 “ 黑名单 ”,实施联合惩戒。对检查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或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处未查处、应整改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