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疫情防控常态化|租赁双方就减免租金有纠纷?可找市房屋租赁中心来调解
ZAKER 哈尔滨记者 张磊
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减免租金等相关政策,同时,社会上部分热心业主也主动减免了房租。但还有部分租赁双方当事人在是否减免租金、期限上存在纠纷。对此,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建立应对疫情房屋租赁纠纷调解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 ,制定争议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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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通知》,现阶段,租赁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哈尔滨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租赁中心)提出调解申请,填写并提交《房屋租赁纠纷调解申请表》。书面申请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的理由和要求,申请日期等。
租赁中心收到调解申请后,将认真审查有关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 5 日内予以受理,填制《房屋租赁纠纷调解登记表》,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有关证据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于 5 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受理后,应于 5 日内分别向租赁双方了解相关情况,尽可能地收集租赁合同、租金收据、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依据调查的资料,拟定调解方案。如情况紧急且符合受理条件,应立即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调解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如实做好调解记录,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自愿、平等、合法、公正的原则积极促使当事人双方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
●租赁当事人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制作《房屋租赁纠纷调解书》一式三份,租赁双方、调解人三方签署后各保存一份。
●租赁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解方应在《房屋租赁纠纷调解登记表》中记明当事人各自意见,提出下步处理纠纷的建议 ( 当事人自行协商、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 ) 供当事人参考,调解程序终止。
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电话:0451 —— 88304591
办公地址:道外区大新街 17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