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贴息 200 万!哈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获贷款贴息
来源:ZAKER哈尔滨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企稳岗稳就业促进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为规范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工作,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降低疫情带来的企业财务压力,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发展,11 日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部门联合制定《哈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并印发实施。
根据《实施细则》,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贷款贴息政策坚持 “ 普惠制 ” 原则,凡达到项目贷款贴息条件的企业,一律公平、公开、公正地享受政策支持。该细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指 “ 固定资产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的新建的工业项目、数字化智能化技改项目和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项目 ”。
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我市将按照 2020 年新到位贷款额实付利息的 50%,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贴息期限至 2020 年底,单户企业最高贴息不超过 200 万元,相关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并重复享受贴息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贴息政策的申报条件分五类:
“第一类 “是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全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400 万元,且纳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 第二类 ”是全年项目贷款实付利息不少于 2 万元;承贷机构为国家和地方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或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贴息企业应与贷款及付息主体相一致。
“ 第三类 ”是数字化智能化技改项目购置的数字化智能化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 20%。
“ 第四类 ”是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项目建设地点需位于省级以上开发区或产业功能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成本不低于 2000 元,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5000 平方米,用于对外出租或出售。
“ 第五类 ”是企业经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比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材料、佐证材料、企业与承贷银行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借款凭证、付息凭证等(复印件)等。数字化智能化技改项目需提供数字化智能化设备投入明细单。工业项目和数字化智能化技改项目由发改部门会同工信部门负责;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项目由发改部门负责。
申报企业可于 8 月中旬或 2021 年 1 月下旬前,根据项目类别,向区、县(市)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 2 份。 区、县(市)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市场监管和统计等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并于 9 月 5 日或 2021 年 2 月 15 日前,由区、县(市)发改、工信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向市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提报申请文件。
市发改委将对拟支持企业名单及贴息额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将贴息资金指标下达区、县(市)财政局,区、县(市)财政局负责按照程序拨付相关贴息资金。
区、县(市)发改、工信、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3 年内不再予以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