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未来 10 年冰雪旅游规划来了丨依托哈尔滨等地,打造中国一号冰雪旅游线路和龙江冰火体验旅游线路

  原标题:ZAKER哈尔滨

  为推动冰雪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 年初委托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编制《黑龙江省冰雪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20 — 2030 年)》。日前,省政府印发《规划》,对黑龙江省未来 10 年冰雪旅游的发展愿景、目标、战略、实施内容进行了系统规划。

  《规划》确定我省冰雪旅游发展定位为:

  巩固黑龙江省作为中国冰雪旅游目的地的领先地位,将黑龙江省打造为国际冰雪旅游度假胜地。力争到 2030 年,全省冰雪旅游人数突破 2 亿人次,冰雪旅游收入突破 2000 亿元;打造 5 个符合国际游客需求的四季旅游目的地;建成 5 个全年运营的冰雪旅游旗舰景区;成为能够向游客提供全谱系冰雪旅游产品的省份;具有国际吸引力的冰雪旅游线路覆盖全省全域,形成全省全域冰雪旅游产品;全省积极参加冬季体育活动的居民(省内)人数显著增加;建设中国冰雪旅游产业中心。

  (一)重点发展三大冰雪旅游支柱产品

  根据《规划》,黑龙江省冰雪旅游产的重点发展方向是冬季户外运动、旗舰冰雪景点、冰雪节庆三大冰雪旅游支柱产品。

  我省将打造冰雪旅游必到必游点(15 个):

  冰雪大世界、太阳岛雪博会、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中国雪乡旅游区、五大连池旅游区、镜泊湖旅游区、北极村景区、哈尔滨冰雪嘉年华、极地馆、融创乐园、伏尔加庄园、中央欧陆风情旅游区、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扎龙生态旅游区、黑瞎子岛旅游区。

  我省将在哈尔滨市(亚布力)和牡丹江市的冰雪旅游旗舰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整合连接哈尔滨市区与牡丹江市(亚布力、雪乡、凤凰山、镜泊湖等)的冰雪旅游项目,打造中国一号冰雪旅游线路。整合哈尔滨市经五大连池市至漠河市沿线旅游资源,打造黑龙江省冰火体验旅游线路。

  (二)实施八大冰雪旅游提升战略

  我省将促进传统冰雪旅游目的地转型升级。促进亚布力旅游度假区、雪城牡丹江、北极村旅游区等传统旅游目的地的转型升级。

  发展特色新冰雪旅游目的地。加强黑龙江省气候旅游资源开发,结合户外运动和冰雪运动,在景色优美、交通便利、地形地貌合理的地方打造设施完备的新冰雪旅游目的地,增加对游客有吸引力且可供过夜的新冰雪旅游目的地数量。

  推出新兴冰雪旅游产品及项目。鼓励对冰雪旅游产品(景点)的投资,开展旅游气候评价分析,开发与冰雪相关新型旅游产品。促进龙江医派的中医药养生理念与冰雪旅游项目结合,开发依托龙江特色中医药的旅游产品。加强对旅游景区、品牌线路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冰雪旅游品牌线路。建设中国一号冰雪旅游路线、黑龙江省冰火主题体验旅游路线,每个城市发展冰雪旅游线路等以有利于冰雪旅游消费。

  扩大各地冬季体育活动群众基础。在每个地级市发展至少一个冬季体育活动中心;在新冰雪旅游目的地为儿童 / 初学者设立冬季运动日 / 营地;鼓励开展以冰雪运动为主题的冬令营活动和体育赛事。

  提高潜在客源市场对黑龙江省冰雪旅游产品的品牌认知。实施目标市场冰雪旅游营销活动;发展冰雪旅游媒体和娱乐节目。

  增加冰雪旅游相关的纪念品(衍生品)品类和数量。创新开发黑龙江系列冰雪旅游纪念品;发展黑龙江冰雪旅游主题商店。

  建设中国冰雪旅游产业中心。把黑龙江省打造成为中国冰雪旅游体验、教育、培训及冰雪装备制造等产业基地。

  (三)升级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

  根据《规划》,我省将把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从滑雪胜地转变为全季性(四季)旅游目的地,以应对和解决亚布力目前所存在的问题。

  首期开发阶段实施措施如下:

  创新度假区管理机制,建立统一的度假区管理机构统筹负责制定亚布力发展计划、雪场管控、目的地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等工作。

  优化初级雪场规模。针对初学者,扩大滑雪区域、增强吸引力以及考虑扩大后的区域与现有滑雪区域之间的联系。加强雪具大厅区域的开发方式并提升吸引力,具体范围包括初级雪道周边和初级雪道扩大区域的缆车站区域。

  增强目的地消费中心吸引力。新开发打造一处极具吸引力的亚布力公共旅游消费中心。在目的地消费中心规划中,对雪具大厅区域、住宿设施、租赁设施区域、商店购物、酒吧和住宅区域等进行整合。并通过交通系统将住宿区域与新目的地中心进行连接。

  开发多类别冰雪旅游产品。除丰富滑雪体验、增强吸引力、创造市场需求外,开发其他冰雪旅游产品,以提高目的地的整体吸引力,并激发亚布力滑雪度假区过夜经济。重点发展以下 10 项冰雪旅游产品:户外滑冰区、越野雪道、冰雪网红打卡、雪鞋徒步之旅、亚布力冰雪护照、雪地轮胎公园、雪橇山道、雪上摄影、冬季儿童冒险乐园、夜间冰火秀。

  链接:

  2019 年,全省接待国内外冰雪旅游游客 6600 万人次,实现冰雪旅游收入 660 亿元。截至 2019 年,全省开展冬季旅游的 A 级旅游景区 264 家,其中 5A 级旅游景区 6 家、4A 级旅游景区 72 家;S 级旅游滑雪场 27 家,其中 5S 级 4 家、4S 级 4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