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手握品牌销售权却卖“高仿”,女子“低买高卖”获利 34 万被抓

  ZAKER 哈尔滨记者 王骁

  “ 拿到某服装品牌销售权后不从公司进货,而是在电商平台和微信朋友圈寻找货源,低价购进‘高仿’货却以原厂货价卖给代理商 ……”11 月 2 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分局侦破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犯罪嫌疑人高某在 8 个月时间里,通过 “ 低买高卖 ” 假冒品牌服装的方式非法获利 34 万元。

  2018 年 4 月,张先生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高某手里有某知名品牌过季品和库存尾货的销售权,张先生便与高某取得联系表示想得到授权招代理商,双方经过商讨签订了授权协议。当年 10 月,张先生在牡丹江找到了代理商,并装修了店面,打算进一些应季棉服售卖。可当高某与公司取得联系后得知库存没有棉服,只有小衫。情急之下,高某为了促成生意谋取利益,就在某电商平台寻找棉服货源。

  很快,高某与网店店主建立了联系,在明知不是正品的情况下,高某依然进行交易。她先是在网店选好不同款式,发给张先生后让代理商进行挑选,确认订单数量后高某与网店店主直接交易,货物发到高某家中,张先生上门取货。在定价单上,高某同样做了手脚。她在拿到网店主的价格明细后,每件加价 60 元至 100 元,专门制作一张定价表发给代理商。从 2018 年 10 月至 12 月,高某通过在网店购买 “ 原单 ” 货并加价售卖给张某的方式非法获利近 28 万元。

  时间一长,网店货品供应不上了,高某又 “ 灵机一动 ”,在某代购微信群里发现有人卖该品牌的服装,便主动添加了微信好友。高某先是自己买了两件试穿,通过与实体店相比较感觉并无差异,她打算大量购货。微店店主明确告知卖的是 “ 高仿 ” 货,不是正品,高某依然决定进货卖给张某及代理商。就这样,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高某又获利近 6 万元。

  11 月 2 日,侦查员在高某家中将其抓获。在审讯中,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多次实施的违法行为。目前,高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犯罪,被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