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年底电费突然涨了?第三阶梯电价上涨60%,超五口之家有政策

  李跃 ZAKER 哈尔滨记者 李赫

  “ 之前交 200 多元电费就可以了,最近每个月基本快到 400 元了?” 临近年末,不少市民面对电费账单直咋舌。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解释,部分居民感觉电费上涨,很可能是用电量达到第三阶梯。户籍人口为 5 人以上(不含 5 人)的家庭,可办理 “ 一户多人口阶梯电价 ” 业务——每多一人每年居民阶梯电量基数可增加 408 度的(第一档、第二档基数同步增加),需要办理的用户需本月 12 月 20 日前携带有效证件材料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资格核实手续。

  总量不超首档 按原标准收费

  2012 年 7 月 1 日起,哈市开始实施阶梯电价。电价分为三档,每档电价分别为 0.51 元 / 度、0.56 元 / 度、0.81 元 / 度。哈市居民阶梯电价以年用电量为计算周期,居民的用电总量不超过第一档,还按每度电 0.51 元收费。

  哈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在一年周期内,居民的累计用电量没有达到 2040 度之前,均按第一档的电价收费;当本年度累计电量达 2041 度至 3120 度之间,超出部分按第二档收费;当本年度累计用电量高于 3120 度后,超出部分按第三档电量价格执行。

  此外,对于新报装用电、改变用电类别、销户等情况,实际用电天数不足一年的居民,按月分档电量标准乘以实际月数计算分档电量。月分档电量标准为 170 度、260 度。例如,某小区 8 月初进户入住,到年底只剩 5 个月时间。那么该小区居民这一年的阶梯电价标准为累计用电量在 850 度(170 度 ×5)以内为第一档,851 度 -1300 度(260 度 ×5)之间为第二档,用电总量超过 1300 度,则按第三档电量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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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人口超 5 人家庭 可申请执行 “ 一户多人口阶梯电价 ”

  “ 随着家庭用电量需求增加,执行第二、第三阶梯电价的用户也在逐年增加,今年从 6 月份起,陆续有家庭开始执行第二、三档电价。” 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把首档总电量平摊到每个月是 170 度电,普通家庭可能个别月份会超过这个值,但是全年累计很难超过首档 2040 度。而达到第二档、第三档收费标准的居民多数是房子较大、家用电器较多。

  如果家里人口多,用电量较大,用电有什么特殊政策么?根据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我省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 “ 一户多人口阶梯电价 ” 政策:

  (1)对省电力公司供电区域内实行 “ 一户一表 ” 的城乡居民用户,户籍人口为 5 人以上(不含 5 人)的家庭,按多出的人口数(即实际人口数减 5)每人每年增加 408 度的居民阶梯电量基数(第一档、第二档用电基数均增加)。

  (2)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应对应一个户口簿及一个用电户,用电地址必须与房产证、户口簿中地址均一致,用户户名要在户口簿之内。

  (3)居民家庭人口数量以公安部门颁发的 “ 户口簿 ” 为认定依据, 集体户口簿、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明)、 学生证、驾驶证等证明材料,不能作为申请增加 “ 一户多人口 ” 阶梯电量基数的依据。

  (4)因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年阶梯方式执行。 符合条件的 “ 一户多人口 ” 居民家庭的用户须在每年 12 月 20 日前携带有效证件材料(包括:近期电费通知单或者电费发票, 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电力用户户主、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办理成功后将在下一年度 1 月 1 日开始享受居民家庭 “ 一户多人口 ” 用电价格政策。

  (5)居民家庭 “ 一户多人口 ” 的用户认定有效期限为 1 年,对于成功办理的用户,每年 12 月 20 日前需携带有效证件材料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资格核实手续。未能及时办理的用户,下一年度 1 月 1 日自动停止执行居民家庭 “ 一户多人口 ” 用电价格政策。

  自家首档额度电量还剩多少,也是市民们关心的问题。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在现在的电费账单中,除当月用电量信息之外,还增加了累计用电量信息,以此提示居民当前电量处于哪个阶梯,便于居民及时掌握自身用电情况。市民要了解自家用电量情况,除了看电费账单外,也可到供电营业厅窗口查询,或者 “95589” 客服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