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护区内非法冬捕,千余斤野生活鱼被卖给鱼店 | 已放归栖息地

  来源:ZAKER 哈尔滨

  为谋私利,一些人胆子真不小,竟然跑到湿地保护区内进行非法捕捞,甚至还搬来法律命令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 “ 地笼 ”,其结果必定是难逃法律严惩。日前,我省林业警方连续侦破一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侦查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沾河林业局格拉气经营所居民姜某存在在国家重点湿地保护区运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立案后,民警经侦查发现,嫌疑人姜某为谋取私利,在格拉气林场附近的河流中猎捕各类野生鱼类数百斤,且在 2020 年 12 月 10 日将其非法捕捞的 145 斤柳根鱼、165 斤花泥鳅,出售给沾河林业局某活鱼店老板,非法获利 6400 元。

  无独有偶,民警在工作中又发现伊南河经营所居民周某有在湿地禁猎区非法捕捞水产品嫌疑。经查,周某家中存放大量野生活鱼,民警立即针对活鱼来源展开调查。据周某交代,其家中存放的活鱼均系从伊南河林场都鲁河中,用 “ 地笼 ”(禁用工具)捕捞,各类鱼类共计 800 多斤,其中 154 斤已经出售给某活鱼店,剩余的 685 斤(柳根鱼 231 斤,杂鱼 454 斤)鱼存放在家中待售即被公安机关查获。

  目前,这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嫌疑人均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近千斤鱼类已被放归栖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