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措并举 优化服务|黑龙江扎实推进医保参保扩面工作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确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享受全额资助参保政策,做到不漏一人;确保新生儿应保尽保……黑龙江省扎实推进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主动作为、强力推动,因地制宜、创新方法,确保应保尽保、全民参保。

  依法依规分类参保,

  确保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参保

  依法拓展职工参保。持续加大对《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力度,重点做好小微企业的参保扩面宣传动员工作,依法推进职工应保尽保。全面开展职工医保参保信息稽核,确保所有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参保。放开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做好个体工商户、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动员工作,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意识,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扩面取得实效。

  抓好重点人群参保。做好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的资助参保工作,确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享受全额资助参保政策,做到不漏一人;落实好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等群体的定额资助参保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对未参保的低保对象、脱贫人口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参保动员工作。做好妇产医院、妇幼保健站等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医保政策宣传培训,确保新生儿应保尽保。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中小学生、在校大学生和养老院入住人员的参保动员工作。

  实施精准参保扩面,

  建立全民参保台账

  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市县两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2022年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前完成对本统筹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参保登记工作,摸清应参保人员底数,建立全民参保台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动态维护,建立信息推送机制,及时将新落户人员纳入参保登记范围。每年组织开展全民参保信息比对,确保应保尽保。

  强化参保动员工作。积极争取市(地)政府(行署)支持,制定工作计划,把参保任务细化到镇、责任到人、落实到岗。充分发挥村书记、妇女主任、村医等基层“五大员”的作用,采取广播宣传、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点对点”做好全民参保动员工作。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与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税务、市场监管、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未参保企业、人员数据比对,弄清不参保原因,精准做好参保稽核和参保扩面工作。

  优化参保缴费服务,

  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参保的户籍限制

  优化参保政策程序。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参保的户籍限制,要求各地不得将户口、居住证、暂住证等作为参保缴费的前置要件。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简化参保登记手续,取消新参保人员在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后,方可参保缴费的程序性限制。

  拓宽参保缴费渠道。市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加强与税务部门、商业银行等的“线上+线下”合作,丰富参保缴费便民渠道。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在“两定”机构和社区、村屯、住宅小区宣传栏张贴带有参保缴费二维码的医保缴费政策宣传海报;通过电视、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和参保缴费要求,进一步拓展参保缴费宣传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