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市发布第67号公告

  来源:黑龙江日报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67号公告

  (2022年8月27日)

  2022年8月27日,我市道里区发现1例本土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为快速精准有效处置当前疫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规定,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市指挥部决定对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呼兰等7区(以下简称7区)实施疫情防控临时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格管理7区人员流动

  1。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出7区,确需出7区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

  2。应急、防疫、通勤、重要公务、民生保障等相关人员和车辆出入7区不受限制,但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确需外出就医的人员和车辆不受出入限制。

  3。倡导全市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哈,确需离哈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出行。

  二、严格7区核酸检测

  1。 8月28日至8月30日,区内全部人员(包括外来人员)须连续三天参加区域核酸检测、每天一次,确保应检尽检、不落一人。

  2。请参加核酸检测人员按照社区(村)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并自觉服从现场管理,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3。对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人员“龙江健康码”赋黄码,出现阳性病例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管理交通出行

  各类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无需测温)和消毒、通风、限流等措施,司乘人员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车内乘客不得超过额定载客量的50%。

  四、严控7区聚集性活动

  1。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展销促销等人员聚集性活动,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瞬时接纳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2。实行红事白事简办,活动举办方要简化程序,减少聚集时间,严格执行报审制度,严格控制参加人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100人。凡参加人员须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出席活动。

  3。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景区景点、农集贸市场、“九小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和空间相对密闭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错峰要求,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瞬时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4。暂停区内各类商业演出活动;暂停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暂停夜市经营。

  五、严格管理7区重点机构

  1。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

  2。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3。各级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实行“两点一线”、错峰上下班,并要全面落实核酸检测筛查、日常通风消毒、员工每日健康监测等措施,发现从业人员出现异常症状的,要督促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排查。

  4。各类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要进行实名登记并将信息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

  六、严格社区(村)管理

  1。高风险区实行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社区(村)协调安排,实行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由社区(村)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3。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倡导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跨区域流动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出行。

  4。所有从外地市抵(返)哈人员,抵返前需提前2天向所在属地社区(村) 和单位报备,抵哈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属地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按要求分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七、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1。各类经营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落实落细“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员工健康监测、日常通风消毒等各类防控措施。

  2。凡未按规定有针对性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四方责任”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场所、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群众务必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时刻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大力倡导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积极响应市指挥部号召,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为在最短时间内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贡献每一个人的力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将视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