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晚报

  原标题:春节出游咋报团,咋能不挨宰?这 7 项消费提醒要收好

  新晚报记者 于博洋

  近日,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春节旅游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游客牢记 “ 七要 ”,放心出行,快乐旅游。

  1。 看清资质

  通过实体门店或者网络平台报名时,要看旅行社《工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切莫选择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慎重选择微信圈、俱乐部等组团旅游。

  2。 看好价格

  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线路时,优先选择服务标准和品质,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自觉抵制 “ 不合理低价 ”,谨防 “ 免费旅游 ”、“ 旅游赠券 ” 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3。 签订合同

  认真签订旅游合同,详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服务内容等,合同须盖旅行社公章。熟人介绍也要签合同。

  缴纳团费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账户,并索取正规发票,切勿汇入个人账户。

  4。 留存票据

  完整保留好旅游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以备不时之需。出境游保证金须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勿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交予旅行社及个人,要留存相关票据。

  5。 理性消费

  购物要选择正规商店,不要盲目听信商家的推荐,不跟风,不贪小便宜。购买商品时务必看清商品的价格、质量、产地,索取发票(收据)等商家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6。 注意安全

  现金少携带,多用银行卡消费;保管好身份证、护照、签证和入境卡等重要证件;游览观光时,服从领队和导游的安排;慎重参加刺激及危险性项目;出发前购买旅游意外险。出境旅游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和当地警方及中国使领馆联系。

  7。 依法维权

  出现纠纷先与组团社联系协商处理,切莫采取过激行为。如协商不成,可以投诉。切记,旅游投诉时效期为合同结束后 90 天内。在旅游过程中务必遵纪守法、遵守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