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纪委监察厅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节礼问题的通报

  本报讯(徐大勇记者薛立伟)为抓好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纠正“四风”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近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节礼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齐齐哈尔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闫国峰、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稽查大队大队长宋玉栋等人违规收送节礼问题。2013年至2015年,闫国峰和齐齐哈尔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支队长姜旭东、副支队长尹志学、张晶等4人多次于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前接受宋玉栋和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王国清用公款购买的礼品,合计2.11万元。闫国峰、姜旭东、尹志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宋玉栋、王国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晶另案处理。

  二、北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姜诚力违规用公款送礼问题。2015年春节前,姜诚力用公款购买4000元的礼品,送给部分签署综治责任状部门的领导;授意出纳员韩冰用公款购买2万元的购物卡,由其本人先后送给本单位部分中层以上的干部、其他单位人员和社会人员。同时,存在违规用公款宴请、购买高档香烟酒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姜诚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