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业务

  19、交警入驻二手车市

  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将对各地具备条件的二手车市场设立车辆登记服务站,将办理业务窗口前移,延伸车管服务,二手车交易时,可在市场内一站式完成机动车转移登记、临时牌照发放、申领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违法处理等公安交管业务。据了解,我省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有39家,目前交警部门已设立登记服务站9家。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对符合设立登记服站条件的二手车市场进行报批审核,进一步增加车管服务网点。

  20、二手车交易无需回注册地开发票

  以前,异地二手车交易时只能回车辆原注册地开交易发票,现在可在车辆转入地也能开发票了。12月15日起,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省内异地办理二手车交易的,买卖双方持有效证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到合法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交验机动车,同时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即可以到车辆注册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业务。

  21、省内跨市二手车交易不用回原注册地验车

  从12月15日开始,省内跨地买二手车,在车辆交易地(转入地)也能验车了,省略了原来将车辆开回转出地验车的环节。据介绍,在异地办理二手车交易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需符合交易地(转入地)现行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并在环保定期检验和年检有效期内;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可以在车辆转入地二手车市场出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对在车辆转入地申请转移登记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申请表、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查验机动车,将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密封后交机动车所有人。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受理异地查验车辆转出时,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工作规范办理转出,不需要再查验机动车,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办理机动车转入。目前,此项业务仅限于省内范围实施。

  22、取消大学生考证时限

  按照原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领驾驶证,但申领时必须提供本人居住证,而居住证的要求是居住满半年以上才可在当地办理,这导致很多大学生在入学后申领驾驶证受阻。现在,全省普通高校外地户籍在校大学生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办理居住证不再受居住满半年时间限制。申请人可持辖区公安派出所受理时所开具的《黑龙江省大学生居住登记表》、学生证原件、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直接向学校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提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

  23、运输企业可查询驾驶员人优劣

  11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为各运输企业提供驾驶人信息查询服务,便于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及时掌握和考核驾驶人相关情况。今后,道路运输企业只要凭有效证明到辖区交警大队,即可查询相关信息。

  24、微信通报限行管制信息

  明年1月1日起,全省交警部门将利用微信平台,为全省运输企业提供网上交管服务,同时通过微信平台听取企业、驾驶人的意见和建议。交警部门将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建立由企业负责人、主管安全主要领导、安全员、驾驶人等组成的微信群,辖区有关交警部门指派民警进群开展工作,微信群中交警将随时发布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恶劣气象预警,道路限行及交通管制信息,安全驾驶知识,便民服务措施宣传和解读,节假日出行两公布一提示等信息。

  消防业务

  25、缩短消防审批服务前置

  按照现行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法定前置条件为取得规划许可,即建设工程只有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后消防部门才能受理消防设计审核。即日起,只要建设工程完成消防设计文件编制,不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就可通过窗口、微信或电话等多种方式申请,消防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完成消防设计文件的修改。待取得规划许可后,消防部门第一时间做出行政许可。在企业办理其他政府部门审批过程中,消防部门通过开展预审核服务,同步完成技术审查,缩短审批时间。

  26、消防验收7日完成

  以往企业须在工程完全竣工后方可申请消防验收。然而一些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以及单体较多组团申报的建设工程,可能经过一阶段建设后,局部已经具备验收条件,但仍要待工程整体完工,消防设施系统调试完成后才能申请消防验收。即日起,改“最终整体式消防验收”为“局部阶段式消防预验收”,建设单位向消防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预验收,消防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预验收并反馈意见,这样可为企业有效缩短消防验收时间,避免出现先天隐患,节约整改资金。

  27、消防结果公开发布

  年底前,消防部门将通过“黑龙江消防网”等政府网站分类公开发布建设工程消防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消防行为结果,以及社会单位和个人存在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为企业、单位了解查询相关情况,提供便利和参考。

  28、权力下放属地验收

  以前50%以上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均需到地(市)级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办理。从现在开始,所有备案类工程,建设单位均可通过属地县(市)、区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办理。

  29、“小型项目”取消备案

  以前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微小型建设项目均需进行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现在企业单位不再需要办理消防备案,可直接办理其他行政审批事宜。

  30、金融安防重点介入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许可审批,由18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并采取提前介入、现场指导等主动服务方式推动安防设施建设一次性达标。

  刘继滨 哈尔滨日报记者 刘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