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哈尔滨市方正县地质矿产管理站、经开区管委会、中小企业局等单位负责人违规借款问题。2016年8月某企业投诉,张维清在担任方正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兼地质矿产管理站站长期间,于2006年9月27日以地矿站名义向某企业借款10万元,并将10万元借款票据和支出发票计入地矿站财务账一直未还。吴佩国在担任方正县经开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期间,于2009年12月27日、2010年2月4日分两次共向该企业借款27.6万元,该借款未入法定财务账目管理,收支账目在账外单独保管,并用于2009年至2011年单位经费支出。宋洪飞在担任方正县中小企业局局长期间,于2009年12月21日向该企业借款10万元,该借款未入法定财务账目管理,收支账目在账外单独管理,并用于支付单位经费支出。

  经省投诉中心督办,上述欠款已于2016年9月7日如数偿还。鉴于张维清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被开除公职和党籍,新发现的其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吴佩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哈尔滨市纪委正对宋洪飞进行问责处理,结果另行通报;方正县中小企业局出纳员张来娟、经济开发区会计邵丽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方正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承刚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七台河市勃利县粮食局及所属企业未履行招投标程序问题。勃利县粮食局及所属企业倭肯粮库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将倭肯粮库新建1万吨储粮钢罩棚工程项目拆分为混凝土地面工程项目和钢罩棚工程项目,以规避招投标程序。目前,勃利县粮食局局长王相彬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倭肯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杨景辉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牡丹江市林口县水务局河道管理站站长梁雷工作失职问题。梁雷在担任林口县水务局河道管理站站长期间,工作失职,在未核实买受人是否办理工商登记和环评手续情况下,违规为6家采砂业主发放《河道采砂准采证》,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目前,梁雷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