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我省将从11月上旬开始,组织开展2016年环境保护督察工作。3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鹤岗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当天下午,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鹤岗工作汇报会在鹤岗市委六楼会议室召开,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丛丽代表省督察组讲话,鹤岗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德诚作了鹤岗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鹤岗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赵广东主持会议。鹤岗市政协副主席王书玲及鹤岗市两县六区主要领导,鹤岗市委办局、市直有关单位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丛丽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也是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主要有四个目的:一是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决策部署,二是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整改要求,三是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四是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近年来,鹤岗市党委和政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此次督察主要针对鹤岗市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一级至部分县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具体督察鹤岗市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鹤岗市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县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走访问询、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会上,刘德诚作了关于鹤岗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

  赵广东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对鹤岗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一次问诊把脉、评卷打分。鹤岗市各级各部门将把接受督察作为改进工作的重大契机,把配合督察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把问题整改贯穿督察工作的始终。对于督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鹤岗市将勇于面对,不回避,不护短,不推诿,迅速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能够马上整改的要雷厉风行,立行立改,并及时报告,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方案,限时整改。对环境问题突出的地方,该约谈的约谈,该追责的追责,切实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地生根。赵广东表示,下一步鹤岗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环境保护整体水平,以这次环保督察为动力,推动鹤岗市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根据安排,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鹤岗市时间为10天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6年11月3日至11月13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68—6111243;专门邮政信箱:鹤岗市123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17: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鹤岗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采编: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