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黑龙江省政府10月中旬下发了《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 空间发展的指导意见》,近日哈尔滨市政府为创造良好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也出台了 “最给力”小微企业双创扶持政策———《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若干政策的意见》。《意见》提出,鼓励大众兴业和创 业,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能的小微企业群体。示范期内,对新办且入驻经认定的创业载体的创业者,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 “两创”基地城市示范服务券补贴,用于支付创业载体的相关费用。
支持小微企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
对小微企业引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取得发明专利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0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5万元;博 士研究生每月再给予生活补贴2000元,连续发放3年。对所作贡献突出、社会影响广泛、示范带头作用显著以及科研成果在企业成功转化并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 的小微企业优秀人才,按照《哈尔滨市市长特别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支持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对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资助20 万元和10万元。对进站(基地)从事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的博士、博士后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给予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在站(基地)工作期间(最长 不超过3年),每月给予生活补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