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期)

  一、哈尔滨市香坊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局违规行政问题。哈尔滨市香坊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局在处理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纠纷时,在事实未调查清楚之前,违规将投诉企业定为唯一欠薪主体并移送公安机关,造成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并给该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目前,香坊区人社局原主管副局长王崇岫、香坊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局局长汪海滨、主任科员王建松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绥化肇东市住建局燃气管理站部分工作人员违规审批、违规执法问题。宋占军在担任肇东市住建局燃气管理站副站长期间,违反相关规定,为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企业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同时,在受理某企业涉嫌违规使用液化气设备的举报时,违反《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规定,仅凭举报就指派该单位无行政执法权的徐忠来、杨旭两位工作人员扣押企业的车辆及液化气设备,给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目前,宋占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徐忠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旭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三、齐齐哈尔泰来县公安局四里五派出所所长曹振行政乱作为问题。曹振在担任四里五派出所所长期间,多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时,未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涉案金额3.22万元,同时向所管辖的行政村借款10余万元,直接用于单位经费支出。目前,曹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四、鸡西市鸡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所原所长邹丽云违规行政问题。邹丽云任鸡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所所长期间,违规为辖区外商户验照,违法扣押相对人货物,向辖区内商户索要财物,未依法对违规业户进行处罚等。目前,邹丽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发展环境整治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本地本部门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从严查处各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不断改善和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