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日讯(记者闫紫谦)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哈尔滨结束。会议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16日至20日在哈尔滨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庞义华分别主持第一、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陈述涛、胡世英、朱清文,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郝会龙,副省长胡亚枫分别列席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筹备情况和有关安排的汇报》,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日期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通过后的议程(草案),将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并通过了名单草案。通过后的名单草案,将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稿)》。通过后的工作报告(草稿),将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和《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黑龙江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的议案》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黑龙江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通过后的两项议案,将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述涛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永波请求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曹晓枫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龚夏梅等任免职议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