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艾书琴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2017年4月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已达到任现职年龄界限,艾书琴请求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艾书琴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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