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1月23日讯 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黑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日前出台,力争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又要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控制在环境可控制范围内。《方案》提出要完成全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和管理制度,研究形成配套绿色矿山建设的激励政策。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示范试点工作并推广试点经验,到2020年,建设1~2家绿色矿业示范区,确立建设100家绿色矿山,全省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构建矿业发展方式转变新途径。加快绿色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换代,加大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大力推进矿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引导形成有效的矿业投资,激发矿山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到2020年,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15%,建立省市县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建立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

  《方案》明确进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的企业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明确要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实行矿产资源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创新绿色金融扶持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矿山企业在境内中小板、创业板和主板上市以及到“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