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三
居民大病保热点6问
哈市于去年9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自2015年1月1日起给付。截至目前,达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参保居民中,仍有部分人员未办理报销。符合报销条件的居民,抓紧到中国人寿网点办理报销手续。
1问:大病保险个人需要额外缴费吗?
答:大病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的结余部分划出,个人暂不另行缴费。
2问:大病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大病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仍为1.4万元。即: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大病保险按比例予以报销。
3问:报销范围有病种限制吗?
答:在政策范围内,参保人员住院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只要超过起付标准即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无病种限制,按照因病施治的原则,依据医保“三个目录”报销。
4问:大病保险报销有封顶线吗?
答: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就医使用统筹基金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累计超过起付线标准的费用,纳入规定的报销范围。
报销比例为:
起付线标准以上0-1万元,报销比例为50%;1万-15万元(含15万元),区间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15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