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市出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一次灾害死亡10人以上启动I级响应
生活报11月16日讯 日前,哈市出台《哈尔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预案》适用范围为哈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干旱、洪涝灾害,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救助应急保障工作。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应急响应分为I级、II级、III级共三级。其中,在全市范围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中死亡10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以上;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牧业人口的10%以上或50万人以上的,将启动I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