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工信委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联合12部门出台了《关于实施“98113”龙江技能振兴计划的意见》,以加快培育我省技能型人才。据介绍,两个《意见》在创新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总体投入等方面实现了突破,对现有技能人才政策措施实现了整合优化,主要内容包括强化技能人才培养、提升技工院校办学能力等6个方面共27条政策措施。

  强化技能人才培养

  升技师给培训补贴

  根据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对晋升技师、高级技师以及参加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职工,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2000元/人、1500元/人的培训补贴。实施“98113”龙江技能振兴计划,到2020年,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9类重点群体和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技工院校技能扶贫行动、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等8个专项职业技能培训,建成1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训技能人才300万人次。开展大学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招收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学制教育,毕业后与我省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院校和招用的小微企业每生每年1000元补贴。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每年支持1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5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放宽学历年龄限制

  打破干部工人身份

  技工院校可适度放宽学历、年龄等限制,打破干部、工人身份,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专业课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对技师学院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实行自评直聘制度,职称评审和核准权限下放至市(地),实行属地管理。民办技工院校在水、电、煤、采暖、排污等公用事业收费方面享有与政府办职业院校同等待遇,享受有关土地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技工院校自办用于服务学生实习实训的校办企业,其生活服务业务等免征增值税。

  高超技能职工

  破格越级参评技师

  在企业生产一线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职工,可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职称评审,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对应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对企业引进的高端高技能人才由同级财政给予用人单位适当补贴;明确引进技能人才享受有关待遇,对我省引进的符合《畅通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同等待遇和服务;对企业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等在户籍、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方面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获“中华技能大奖”

  一次性奖20万元

  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获得“企业首席技师”、“龙江大工匠”、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国家级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类)带头人、“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等荣誉的,可优先推荐享受省政府和国务院特殊津贴选拔。全省每两年选拔50名首席技师,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代表我省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的选手,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每两年评选20名“龙江大工匠”和100名“龙江技术能手”,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和1万元奖励。对代表我省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的选手,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每年举办50个省级一类竞赛项目,对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5000元、3000元。

  加快培育我省技能型人才部分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