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将至不少消费者选择异地旅游,但在外地发生消费纠纷咋办?省、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消费者过节期间在“三省一区五市”(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及哈尔滨市、沈阳市、大连市、长春市、呼和浩特市)消费发生纠纷时,一定要留好相关证据,可选择节后到本地消协组织投诉,节省一定的投诉维权的时间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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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省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东北“三省一区五市”建立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协议规定“三省一区”消费者在“三省一区”异地消费,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纠纷发生地的辖区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回到居住地向本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受理的“三省一区”异地消费纠纷投诉,需要在消费纠纷发生地进行异地调查处理的,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的投诉信息和相关证据发送给消费纠纷发生地的省(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调查处理。

  消费纠纷发生地的消费者协会收到对方(“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发送的消费者投诉信息和相关证据后,需及时调查处理,及时作出立案调解或不予立案调解意见。5个工作日内,向受理投诉信息发送方和消费者反馈调查结果和是否立案调解意见。据介绍,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对于跨区域、具有共性的重大侵权违法问题,“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将协商采取联合行动,协同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对涉及侵害“三省一区”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违法问题,“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除采取联合维权行动外,还联合对外发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观点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