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洋:缺少资金导致企业倒闭

  由于长期缺少生产资金,这个残疾人职工超过半数的企业,已经在事发后两三年之内,资金困难支撑不下去而倒闭了,牟洋对法晚记者说。

  “法院判决处罚我们250万,虽然我觉得有点高,但想想钱再慢慢挣吧,哪知道公安厅多扣的2千多万,一直都不还我们,没资金,企业也完了。国家不是前一阵发布了很多关于涉案财产的文件嘛,我不信他们不依法办事。”牟洋对法制晚报记者说。

  牟洋是原吉林市凌山塑料包装容器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十年前效益非常好,产品不用做市场,由国有企业包销。生产的化工用塑料包装桶,被用于包装化工产品。

  2004年5月26日,牟洋被吉林省公安厅侦查人员带走,同时还扣押了企业几乎所有资金,包括人民币、美元和港币,折合总计人民币24624894元。

  据当时的企业厂长周吉生介绍,“这些钱弄走的都是现金,装了满满五大箱子,是从吉林市好几个银行提现的。”

  后来,吉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处牟洋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并对凌山塑料包装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判处250万元罚款。

  省纪委4年前曾督促调查

  就牟洋扣押款问题,2011年吉林省纪委监察厅也派人调查过,并督促尽快解决。中共吉林省纪委(报告),吉纪报[2011]32号文表明,吉林市高新区检察院归还了牟洋部分款项,还有部分未归还;同时省纪委正组织人员对省公安厅扣押2020万元问题作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