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同意返还本金和合理利息
吉林省公安厅宣传处负责人近日数次与法制晚报联系,表示公安厅非常重视牟洋扣押款的返还工作,并由专人多次与其协商,方案原则上同意返还 2020万元的本金和相应的利息。但是牟洋索要金额过高,除了利息以外,还要求赔偿企业损失和税款滞纳金等,警方出这笔钱找不到依据,毕竟是财政上的款 项。现在牟洋提出了国家赔偿,公安厅一定会依法按程序尽快解决。
律师评价:
北京国锦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平律师认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查封、扣押、冻结、罚没相关财产都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公安部、最高检、最高院也 有专门的司法文件。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在查实案情后可以将涉案财产归还给受害人,其他的查封、冻结、扣押财产应当随案移送。对于涉案财产的最终处理,只 有在审判阶段通过法院的裁判才可处理。即便是罚没被告人的财产,法院也要在判决文书的财产刑部分明确数额。
对于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罚没的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相关人员侵吞、非法处理涉案财产的,构成刑事情节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特稿记者 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