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中心校事件的调查反馈

  一、事件处理过程

  1.朝阳中心校事件发生后,教育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师训科、纪检监察科为主的专门调查组,对该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对该事件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2.6月28日,朝阳中心校召开了全体教师大会,刘松玲老师进行了大会检讨。分管副局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学校领导班子及刘松玲老师先后六次到孩子家进行登门慰问,并诚挚道歉,求得了家长的谅解。6月30日,高铭禹同学已回校正常上课。

  二、处分决定

  经香坊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给予刘松玲记过处分、取消班主任资格,调离教师岗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2016年-2018年评优、晋职资格,全区通报批评、支付高铭禹全部医疗费用。

  2.给予朝阳小学校校长刘伟警告处分。

  3.对朝阳中心校校长叶生魁进行诫勉谈话。

  三、下一步工作

  我区教育系统将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此为戒,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香坊区教育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