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一司机驾车摸脸被抓拍成打电话 交警:已撤销记录不处罚

  5月21日,有济南网友爆料称,自己5月20日早上7时许驾车行驶到济南旅游路港九路交叉口时用右手摸了一下脸,结果被电子交警抓拍成了打电话。

  北青报记者在该网友晒出的电子警察抓拍图像中看到,该男子在驾车时,右手手指弯曲放在脸颊边,姿势的确与打电话类似,但是手中并未握有手机等通讯设备。而在该男子的交通违章处理平台上,已经出现了“驾车接播手持电话”的记录,记录显示记2分罚款50元。

  5月22日上午,北青报记者从济南市交警工作人员魏警官处了解到,济南交警21日晚间便关注到了该网友反应的情况,并且通过电警设备拍摄的视频进行了核对,该网友确实没有接打电话,只是摸了脸,目前已经对撤销了该网友的抓拍记录。

  魏警官表示,这种电子警察的抓拍,实际上是电子取证的过程,并未完成处罚,驾驶人查询到自己的抓拍记录后,可以向当地交警部门核实,如有异议可以直接申诉。“比如打电话被抓拍有异议就可以申诉,我们会核对视频,没有打就撤销,打了就处罚。目前这种抓拍主要是靠人工核对,(电子抓拍)确实不能保证绝对百分百的准确。”

  魏警官进一步介绍,当事人遇有运送急救病人、发生故障、交通事故、躲避路障、主动避让执行任务车辆(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原因造成的违法抓拍,或被他人套牌造成本人车辆被记录抓拍等情形时,可通过“泉城行+”中的“违法申诉”模块向系统提交“车辆号牌、号牌种类、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能够提供行车记录仪录像的,应同时提供)”申报撤销,由工作人员核实,对于无法核实的,会与当事人主动取得联系。其中,救助急救病人的,需提供由医院盖章的急诊病历或者医疗记录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交警部门也会通过“泉城行+”向驾驶人反馈撤销与否的信息,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66666122咨询审核进度和相关政策。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涛 李卓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