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从服务实战、便利工作角度出发,瞄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难点堵点,持续创新管理方式、加强监督力度,努力发挥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和推进各项公安工作,确保公安事业健康持久发展的作用,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益,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
一、完善“两个体系”,提升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紧扣“责任不清、流程混乱”两大资产管理堵点,建立完善管理责任体系和标准的处置流程体系,推动资产管理持续规范。一是完善管理责任体系。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明确了市局各支队、处室及区公安分局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每个支队、处室确定一名资产专管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专管责任,对本单位资产的更新、处置和调剂履行手续。各支队、处室的资产专管员因岗位轮换、调动或者离职等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到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进行报备,确保资产到人、责任到人。二是完善处置流程体系。面对公安系统资产“存量大、种类杂”特点,探索成立国有资产处置技术鉴定小组,小组成员从计财、科信、车管、综合等部门抽调业务能手组成,明确工作职责,共同对处置资产的耗损和现状进行初步鉴定并提出意见,形成《齐齐哈尔市公安局资产报废鉴定报告》,经市公安局主管领导审核上报,为市财政局提供处置的初步意见,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保证了国有资产得到科学合理处置。
二、严守“两道关口”,实现资产全周期精细监管
狠抓资产管理的“一头一尾”,对资产登记、配置、使用、处置实施全周期、全流程、全环节精细化管理,确保资产及时登记、定期盘点、账实相符、处置规范。一是严把资产“入口关”。实行国有资产“卡片、台账、系统”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卡片”即资产登记到卡片,记录资产的全部档案记录;“台账”即指导资产使用单位建立资产台账,做到“家底清、底数明”;“系统”即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安机关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制作了《资产管理增加减少明细表》《资产计提折旧明细表》《资产增加明细表》《资产减少明细表》《资产处置收入明细表》,五张表格表表相关、表表相依,实现了对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为全方位掌握资产信息提供极大便利,为公安机关决策预算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平均每年登记资产卡片25余册,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资产卡片1000余条。二是严把资产“出口关”。坚持资产状况与使用年限两项标准并重,规范资产调拨、报废、报损等事项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各单位填写提交处置申请表,资产专管员及时核查固定资产明细,资产处置技术鉴定小组现场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大额资产处置采取集体决策,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对达到年限且继续能使用的资产进行资源调配,确保了资产处置有序、高效、依法、依规开展。近三年,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鉴定待报废资产金额5616.08万元,审核通过报废资产金额5493.51万元,形成《齐齐哈尔市公安局资产报废鉴定报告》60余份。
三、紧盯“两大要素”,夯实资产高质量管理基础
紧紧盯住制度和人员这两大管理要素,持续整章建制,强化业务培训,为资产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强化制度规范建设。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了《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程序》《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流程》《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国有资产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对资产管理登记卡片、资产管理工作报表、资产处置审批手续、资产文件纳入档案管理范畴,确保资产档案能够有序传承和规范化管理。二是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将资产管理人才建设作为推动资产管理工作持续发展重要手段,建立基层单位专管员定期培训制度,纳入年度财务人员培训计划,针对资产管理软件升级和最新的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资产管理工作政策辅导和培训2至3次,提高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资产管理各项机制高效运行、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来源:黑龙江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