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的通告

  来源: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的通告

  根据省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预测,预计我市 1 月 13 日将发生重污染过程。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 年修订)》规定,我办决定于1 月 12 日 20 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

  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请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燃煤锅炉优先使用高热值、低硫份的清洁燃煤,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的非居民供暖锅炉责令限制使用和停产整治,强化散煤污染、“三堆一场”、道路扬尘、露天焚烧、机动车污染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监督检查,确保达到减排要求。预警启动期间,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行业督导检查,每日 17 时前报送重污染天气应对报告。

  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