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据新华社日前报道,在中纪委和各地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通报中,“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屡被提及。而在被隐瞒的事项中,证券资产时常成为官员“遗忘”申报的重要内容。
当下火热的股票、基金,为何成为官员不愿申报的“隐私”呢?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曝光的官员落马案件中,有多起涉及炒股的行为,而官员炒股的本金和收益,则动辄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堪称官员“股神”。
那么,这些官员“股神”是怎样炼成的呢?
“股神”本金从哪来?
陶礼明挪用3.4亿国债用于炒股投资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在5年内与他人合谋多次恶意超发数亿元国债,将其中约3.4亿元国债资金挪用于炒股、投资理财,供个人牟利。
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曾任某国有大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人员的陶礼明,有着国企高管中罕见的学术背景,是金融界公认的“有能力的银行家”。
在陶礼明等人合伙挪用的超发国债资金中,有多次直接汇入证券营业部用于炒股,或汇入北京华融投资管理公司、东正投资公司、远望创业投资公司等进行委托投资。截至案发,中邮储国债专户中,尚有4271.8万元资金未归还。
同样,桂林市公路管理局一财务处原处长毕正峰,从2010年至2014年,53次挪用公款进行炒股、消费,累计金额达1180余万元。
姚刚前秘书向商人借款1000万炒股
上周,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接受组织调查。而据媒体报道,他的前秘书刘书帆,曾向方正集团前高管李友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通过亲友的股票账户购买股票,总共获利300余万。
今年“落马”的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局长李量也是股市大户。据报道,李友等人曾通过他们控制的成都华鼎公司,借钱给李量,用于购买北大医药2000万股股票,李量因此获得巨额收益。
“没钱炒股”成为官员受贿理由
有时候,炒股也成为官员受贿的理由。2007年,浙江金华市原副市长卢福禄,因受贿56.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其中,最大一笔24万元的受贿,被用于炒股。有报道描述说,2000年,行贿人李某与卢福禄打牌时建议,为何不拿出资金炒股发大财?卢福禄回答说,手头上没有多少钱。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某市市委副书记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私营企业主张某谋取利益,张某提出要感谢徐某。经徐某、徐某之妻沈某与张某商定,由张某以出钱供沈某炒股的方式送钱。随后,张某到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开设账户,并存入100万元,而后将账号、密码等资料交给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