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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新生入学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

2016年08月26日 16:33 教育部网站  评论(人参与

  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的新生陆续开始报到入学。为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 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高校要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 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检查。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自主招生新生及通过有关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 新生进行资格复核。要组织专家组对艺术、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存疑的考生,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

  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原则上各高校要在9月30日前,将本校新生 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报告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校主管部门。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能部门和专人负责责任制。对工作不实不 细、将违规招收的学生留在学校造成不良后果的,高校要承担直接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 定,切实维护和体现教育公平的原则,维护和规范高等学校办学秩序,维护和保障学生的权益。

  编辑:戴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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