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庆义务教育3月起执行新规 不统一规定房证户口时间

  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有效控制“择校”、“大班额”、“重点班”现象,市教育局对《大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了补充完善(以下简称《新规》)。《新规》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对“两证”时间不做统一规定,对招生计划已满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采取新办法。

  招生计划已满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有新法

  《新规》中要求,如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县(区)教育局可采取限定购房和落户时间及电脑派位等形式确定学位。

  学区内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班额达到饱和状态,具备转学条件(房产证和户口簿两证齐全)的学生,由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就读。

  取得房产证和户口簿时间由各区教育局制定

  《新规》中要求,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少年入学,家长须持户口簿、住宅房产证(房屋产权达100%)到学区内学校报名,由学校汇总统一报区教育局审查合格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其中,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必须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并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取得房产证和户口簿时间,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挂靠亲戚户口,不能就近入学

  《新规》中要求,具有市区户籍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和亲属、朋友家的,由区教育局指定学校入学。

  非本市户籍跟随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家长须持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和租房合同(或房产证)等证件到县(区)教育局指定学校报名,由县(区)教育局审查合格后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