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市区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调整,土地等级普遍下调一到二个等级,企业营商成本大大降低

  土地等级普降企业税负减轻超三成

  初步估算,以非石油石化企业来说,单位税额将由14.7元/平方米变为9元/平方米,年应税额3.3亿元,比调整前减少2亿元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周晶)给企业减税负,无形中就是为企业增加收入。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综合考虑企业对市区土地使用税的意见建议,并充分落实省里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对市区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进行重大调整,调整后,高等级土地等级面积缩小,低等级土地等级面积进一步扩大,企业营商成本大大降低。

  “这次调整变动很大,原有土地等级普遍下调一到二个等级,一、二等地明显减少,尤其是园区等企业使用土地等级普遍降低。”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举例说,以大同区中心区域使用土地来说,目前已由四级降为五级,红岗区政府附近区域使用土地等级,也由二级变为四级。

  土地等级降了,对企业意味着啥?自然是税负减轻了。工作人告诉记者,按土地等级分,一等地20元/平方米,二等地18元/平方米,三等地15元/平方米,四等地12元/平方米,五等地9元/平方米,六等地6元/平方米。以二等地来说,政策调整后如果变为四等地,那么,一万平方米厂房年可少交土地使用税就达6万元。“这笔钱可不是小数,对于企业扩大生产、人员开支等都是有相当大帮助的,能解燃眉之急。”

  据了解,目前,我市市区(不含四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面积为11.219万平方米,年应纳税额在17.9亿元左右,单位税额15.6元/平方米。其中,非油田企业应税面积4.709万平方米,应纳税额7.3亿元,单位税额15.5元/平方米。这其中,市区石化企业应税面积1.126万平方米,应纳税额2亿元,单位税额18.1/平方米,估算调整后单位税额为12.1元/平方米,应纳税额1.4亿元,比调整前减少0.6亿元;市区其他企业应税面积3.583万平方米,应纳税额为5.3亿元,单位税额14.7元/平方米,估算调整后单位税额9元/平方米,应纳税额3.3亿元,比调整前减少2亿元。

  “土地使用税,可以说是地方税收收入的重头,这次调整,将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企业负担会进一步减轻。”工作人员表示,初步估算,市区非油田企业调整后应税额为4.7亿元,比调整前应纳税额7.3亿元,减少2.6亿元,税负减轻超三成。据悉,此次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