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庆17岁少年走路“晃荡”暴露“小偷”身份 两天给网络女主播刷上万元礼物
12月22日,记者在大庆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乘风公安分局破获了系列盗窃商铺、砸车玻璃盗窃案件。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交待,自今年8月份以来,其采用砖头、木棍等作案工具,砸开商铺玻璃门和汽车车玻璃的方式,先后在让胡路区、萨尔图区、龙凤区、大同区、肇源县等地实施盗窃100余起,涉案金额达10万元。
让人唏嘘的是,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今年才17岁,居无定所,他以“网吧”为家,盗窃的赃款竟然都花在网吧消费和网络视频软件上;他没有手机,主要用qq与别人联系;曾经一次盗窃一万多元,竟然两天花光,都给了视频软件中的“女主播”刷礼物;而他的脚在盗窃中受伤,竟然“无暇”去医院医治,直到被民警抓获,才在民警的“陪同”下走进了医院,那时候他的腿部肌肉已经发黑。
“踮脚”小偷频现监控视频
今年8月20日,创业城小区附近的一家书店报案,2000多元现金被偷。通过视频,民警发现,这个小偷走路踮脚。小偷个子不高,挺瘦。12月3日,一家饭店又报案,被盗走3000元左右现金。视频中,这名小偷再次“出镜”。虽然衣着有变化,但是他走路依然很奇怪。通过步态,警方基本确定这位身高160厘米左右的男性是这两起案件的同一个“主角”。在此期间,警方也接收到不少车主报案:车辆玻璃被砸,车内现金被偷。
在一系列的报案中,最大的案值是一万多元,最少的也就几百元。一家理发店被这个小偷“光临”后,200多元的“零钱”就没有了。
乘风公安分局对同类案件认真进行梳理和串并,通过视频侦查和信息研判,初步摸清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作案规律,发现这个小偷作案的两个规律:通常是下半夜作案,作案成本低,常常“就地取材”。小偷的显著特征就是他的步态,警方怀疑他可能一条腿受过伤。还有一点,小偷对现金尤其“青睐”,很少拿东西。他砸了不少出租车,因为一般出租车的车内总有一些现金。
为保证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分局加大巡逻防控力度,成立6个巡逻组,在辖区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工作。分局刑侦副局长郑昌君带着所有刑侦人员参加了巡逻设伏工作,憋足了劲,要抓住这个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