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新网黑龙江新闻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1月19日电(姜辉)近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民于先生反映,七台河市一个停产近5年的煤矿出现大量无“身份”编码雷管炸药。对此,七台河官方表示,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但拒不交代爆炸物来源。
据于先生介绍,煤矿2016年被转让给了别人,后来双方产生了利益纠纷。因达不到年产15万吨的标准,2018年10月,煤矿被关停,但双方纠纷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于先生表示,2018年8月21日21时许,他看见3台车在煤矿火药库装东西,大箱小箱装了一个多小时,他怀疑是爆炸物,就报了警,警方现场抓住了4个人。于先生说,运输爆炸物的厢式货车里装满了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上没有国家要求的统一编码。
对雷管实行编码打号,是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措施、预防和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手段。2002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中要求,雷管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公安部、国防科工委确定的雷管编码规则及技术要求,对雷管逐枚编码打号,没有编码打号的雷管不得出厂。
民用炸药、雷管等民爆器材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并实行炸药、雷管等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使用登记制度,登记资料应当长期留存备查,并创造条件将登记资料输入计算机系统,由民爆器材生产流通主管部门、民爆器材使用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实施联网监控。
同年12月31日,公安部和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印发《工业雷管编码基本规则及技术条件》,雷管管壳外表合适部位必须编上出厂编码,编码由生产企业代号、生产时间和特征号、流水号组成,且做到10年内出厂雷管不重号;在基本包装单元外必须贴有能跟踪盒内雷管编码关联信息的一维条码;在包装箱外必须贴有能跟踪箱内雷管编码关联信息的一维条码。
“通过编码就能查清来源和使用单位,没有编码的雷管火药可能是私自生产的,也可能是从别处买来后抹掉了,这样就容易逃脱监管,可以用来多采一些煤。”于先生说:“因为煤矿需要雷管炸药,要根据掌子面(工作面)大小,一个月只能审批一次,肯定不够用。”
于先生提供的一张疑似被警方扣留的运输爆炸物的货车照片显示,这辆黄色的标有“爆”字样的厢式货车厢体容积13.6立方米,核载质量1800千克。“这个数量真是太吓人了。我们之间的纠纷无非也就是经济利益,但这个可是明显威胁到了公众的安全。”
记者从七台河市官方了解到,举报人和现矿主有巨大经济利益纠纷,警方确实接到举报人的报案了,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但拒不交代爆炸物来源,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七台河市警方表示,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正式批捕,案件正在诉讼中,暂时不便透露更多细节。
那么,被七台河警方查获的爆炸物数量到底有多少?爆炸物从何而来?本网会持续关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