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酒后闯入村民家对夫妇俩施暴被打,检察院:二人系正当防卫,不批准逮捕

  来源:ZAKER哈尔滨

  近日,依兰检察院针对一起发生在村屯里的不法侵害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法律工作人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亲属、村民代表等共同参会,通过现场以案释法。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与白氏夫妇(白某某、赵某某)系同村村民,因田地产生纠纷,2020 年 9 月 15 日 14 时许,刘某某饮酒后闯入白某某家中,对白氏夫妇进行施暴。本案公安机关定性为互殴案件,三人均以故意伤害罪报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2021 年 4 月 16 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本案被依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已交付执行。依兰检察院对白某某、赵某某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未批准逮捕并退回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又重新报送审查逮捕。

  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回应社会对本案的关切,该院检察官到宏克力镇进行了走访,在向村民、村干部、公安机关核实案发当天情况的同时,了解到刘某某与白氏夫妇在此案件之前就有过争执,刘某某曾拿着菜刀追赶赵某某并对其威胁恐吓,后赵某某报警,警察出警后发现刘某某并没有实际伤害赵某某的举动,后对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和口头警告处理。

  检察院认为此案中白某某、赵某某在人身权利正在受到暴力侵害时,采取的制止暴力侵害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为多方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该院决定召开检察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通过阐述案件审查情况、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采信情况,对白某某、赵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进行释法说理,并对本案中如何区分故意伤害与正当防卫进行了充分的阐释。听证员们在听取承办人示证、解答后,从司法实践、自身工作经验、社会和谐等多个方面对案件进行详细分析,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与建议,一致认为,白某某、赵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检察机关就嫌疑人行为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听取了听证员的意见,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决定:白某某、赵某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系正当防卫,不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