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

  来源:极光新闻 东北网 

  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 年修订)》规定,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1月7日13时发布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

  按照相关要求,哈尔滨市交警部门自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12小时后,启动相应级别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即11月8日1时起,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四环路以内区域以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的建成区内禁止重型、中型货车通行。预警升级或降级时,即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机动车限行措施;预警解除后,即时撤销机动车限行措施。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武警部队以及邮政专用车辆。

  2、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环保应急监测车辆。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及殡葬车。

  4、新能源及清洁燃料汽车。

  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注意交通安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