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遏制违法占道行为,本月内我市在全市城区集中整治擅自占道搭建设施等违法违章行为,对违章问题发现一处清除一处,坚决避免出现反弹。目前,市政府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各区政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新闻办、市信访办等部门力量,保证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今起5天内,私自搭建的各类违法违章设施须自行清理清除,逾期将被强制清除并处罚。

  分四步整治 坚决避免反弹

  此次行动分四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各区政府全面调查掌握占道搭建设施点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基本情况,做到警示在前,舆论先行;第 二阶段为限期清除阶段,由各区执法部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逐一对违法违章行为人依法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占道设施;第三阶段 为强制清除阶段,对在指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清除,重点打击影响较大的“占道钉子户”;第四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由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验收,避免占道设施残留,形成二次环境污染。各区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建立问责机制,确保巩固整治 成果,实现长效管理。执法部门要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发现一处清除一处,坚决避免出现反弹。

  限期自行拆除 逾期将追责

  针对此次行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发了《关于集中清理擅自占用城市公共区域搭建设施等违法违章行为的通告》,要求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区域搭建各类棚厦设施的行为人,今起5日内,全部自行清除违法违章设施,并清理现场。

  此次整治行动要求各单位严格履行法律程序,既敢于碰硬管事,严格执法,又能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注重讲究方式方法,尽最大努力做好解释、劝 导、教育工作,防止激化矛盾;尤其要做到公平公正、标准一致。各区政府要结合本区实际,做好相关人员退路入市的引导工作,对自愿进入市场经营的人员,要认 真接待并给予适当的帮扶。整治完成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特别是对已经清除的点位重点检查,对出现反弹且任其发展,既不作为也 不报告的相关人员,依照有关行政问责规定坚决予以追责,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