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松记者王健泽)记者从哈市公安局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阶段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上了解到,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已进入全面整治阶段,哈市警方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对于逾期不改正的隐患单位,一律依法处罚;对存在较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一律依法予以关停;对因隐患未及时整改,造成火灾事故的,一律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截至12日,哈市公安机关共处罚存在消防隐患的单位2888家,其中查封595家,关停564家;行政拘留122人,刑事拘留3人,罚款333.21万元。

  非法存放烟花爆竹平房区供销社负责人被拘留

  2015年12月30日,平房分局平房派出所民警联合平房区安监局对位于平房镇平房村供销社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供销社仓库内非法存放烟花爆竹30余箱(件),且库房内无任何消防设施,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经营负责人刘某某无法提供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检查人员认定该单位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查扣,并对刘某某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擅自拆封条营业平房夜时尚歌厅负责人被拘留

  2015年12月25日18时许,平房分局友协派出所民警联合平房消防大队、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工作人员对位于建文街67号夜时尚歌厅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歌厅缺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宽度不足,无喷淋、排烟等消防设施,建筑材料不符合规定,存在严重消防隐患,检查人员当场予以临时查封。12月26日,检查人员进行复查时发现该歌厅经营负责人擅自拆除封条营业,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负责人郭某某行政拘留10日。

  危险作业发生火灾尚志市木质板厂负责人被拘留

  2015年7月14日,尚志镇转盘道立交桥下木质板厂发生火灾,红星派出所民警与消防队接报后迅速赶往现场将火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消防部门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时发现,木质板厂负责人于某某违反消防安全法规,使用无证人员危险作业致发生火灾。案发后于某某一直不到案。12月14日,民警在辖区内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于某某,依法对其进行拘留10日处罚,并处罚款500元处罚。

  限期未整改消防隐患 尚志市两家套娃厂负责人被拘留

  2015年11月8日,一面坡派出所民警对位于治安街的宝成套娃厂和金鹏套娃厂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两家套娃厂在生产车间内使用明火取暖,周围都是木制品,存在严重消防隐患,检查人员当场对两家工厂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2月23日,检查人员进行复查时,发现两家单位均未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一款二项,对宝成套娃厂负责人李某某和金鹏套娃厂负责人于某某分别处3日行政拘留处罚。

  鑫葡京娱乐会所存在严重消防隐患被查封

  1月1日,道外分局南马路派出所民警对位于南极街鑫葡京娱乐会所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会所安全出口数量、安全疏散通道宽度不足,存在严重消防隐患,检查人员当场予以临时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