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4月12日讯 11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市日前出台《哈尔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设定了从今年至2030年的水污染防治时间表。今年年底前,列入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13个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61.54%以上;2017年底前,哈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同时,哈市将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

  按时间表要求,2016年年底前,13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1.54%以上;2017年底前,哈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为93%,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为53.85%;到2030年,城市集中 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为95%左右;地表水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

  《方案》要求,要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饮用水安全监管,哈市将建设磨盘山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各地方政府及供水单位要定期监测和评估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和用户水龙头等饮水安全状况,各城区今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上述信息,县级城市将于2018年起向社会公开。同时,实行“红黄牌”管理制度,对排污超标、超总量的企业实施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业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