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全国驾培行业陆续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记者从哈市相关部门获悉,哈市驾校已启动推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预计明年覆盖率达70%,2018年覆盖率达100%。

  哈市有驾校114所,目前采取预收培训费方式,可能存在驾校缩短教学学时、教练员向学员索取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问题。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学员培训不再一次性收费,而是每次培训后按时段付费。通过哈尔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公众平台,学员还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助选择教练员、自助交费。

  哈市将推广使用《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由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印发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已于10月1日起实施。《示范文本》对驾校和学员最为关心的计时预约培训、先培训后付费,计时培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拒付学费和退费退学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示范文本》规定,学员若发现培训机构提供的教练车未经检测合格、教练员和管理人员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数据、向学驾人索取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问题的,有权要求培训机构予以纠正,并可拒付相应时段的培训费用;学员发现培训机构未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核定的训练场地或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提供培训服务的,有权要求培训机构予以纠正,并可拒付相应时段的培训费用。

  《示范文本》要求,因学员迟到、早退等原因造成培训学时不足的,学员应按预约学时支付费用,并在后续培训中补足相应学时和费用;因学驾人原因造成预约成功后不能参加培训的(包括没有成功取消预约的),学驾人应按本次预约培训费用比例支付违约金等。

  (作者: 实习生 檀三顺 记者 刘希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