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1月9日讯 记者8日从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自2016年10月1日起,对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政策进行调整。
据悉,调整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80元/月的基础上,增加10元,提高至90元/月。同时,对参保人员死亡的,从财政资金中向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给付丧葬补助,标准为3个月基础养老金。政策调整增加的经费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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